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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新闻
南漳县四家联手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效遏制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最近,南漳县纪委、监察该 内 容 由 中审网 校 所属 w ww. a uditcn.com局、审计局、财政局共同,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
一、严格专项资金的过渡环节管理。国家下拨的支农扶贫、项目建设、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财政配套资金,除上级明确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一律由县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任何领导不得擅自批准将应由县财政局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移交给归口主管部门管理,更不得将专项资金批拨挪作他用或暂借给单位使用。
二、严格专项资金的拨付环节管理。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上级明确主管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指令计划和批复计划直接拨付给有关单位,做到资金跟着文件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进度走,减少专项资金拨付周转环节。投入镇、村、组的支农扶贫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优抚救济金,必须实行报账制,由县财政局下拨到镇财政所管理;县直单位主管的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和建设项目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建设项目承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跟踪管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退休职工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一律实行由银行代发,个人直接到银行领取;社会各界募捐助学、贫困救济、见义勇为、助残等专用资金,由财政代管,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造册下发或委托下属单位下发;支农扶贫和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实行分批拨款,不得在施工前将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一次拨付到位,避免超前拨款,防止资金转移和挪用。
三、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各镇和县直主管项目建设的单位要自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严禁转移专项资金和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时间、地点;严禁用专项资金发工资、发补贴、发福利和用于其它公务费开支;严禁用专项资金购买小汽车、新建、装修办公楼和为干部职工建住房;严禁用专项资金送礼、行贿、吃喝玩乐;严禁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和侵占专项资金。
四、严格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财务手续管理。所有专项资金下拨,都必须有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或专项资金拨款依据,由财政部门(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办理正规拨款手续,不准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提取现金,更不准打白条领取现金。项目建设单位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建财务监督小组,强化财务收支监督。各项费用支出,都要有正规发票,要附有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出据的施工内容、任务量证明和施工人员领款票据,并由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在发票上审核签字。经过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后,财会核算中心方可办理拨款手续,镇以下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收支在镇财政所建立专账。县直单位主管的5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收支在县财政局建立专账。对5万元以下的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集中核算。
五、严格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主管部门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对违反规定转移专项资金,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时间、地点,或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将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专项资金扩大范围发放给不该享受对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六、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把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凡是项目建设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都要逐项目从财政部门拨付环节、资金使用环节、费用支出票据等方面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七、严格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该 内 容 由 中审网 校 所属 w ww. a uditcn.com局要加大执法监察该 内 容 由 中审网 校 所属 w ww. a uditcn.com工作力度,协调配合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一般性的问题,给予及时纠正。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擅自批准转移、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造成资金流失,或财务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个人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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