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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推行重点工程跟踪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止工程建设中各类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最近,谷城县政府发文,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行重点工程资金使用跟踪审计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财政拨款比例超过工程总投资50%的城乡建设项目,均应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资金使用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工作由县政府牵头,财政、审计、监察该 内容 由中 审网 校 所 属ww w .auditcn.com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重点工程资金使用跟踪审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全程介入,重点审查"的原则,在工程开工前,对工程立项审批、招标投标、队伍资质、工程预算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认真审验,严查虚假招标和无证无资质施工等违纪行为;工程施工中,项目进度每完成20%,即对该段施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着重对大额开支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查证。严格审查各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以及有无挪用、挤占等问题。对于不合理使用资金行为,已支出的,限期归还,未支出的,不予列支。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费;工程竣工后,在组织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验证,核实工程投资总额,杜绝高估冒算和工程款跑、冒、滴、漏现象。
该项制度还规定,凡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逐一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暂停财政拨款。仍不整改的,暂停工程施工,直至全部整改完毕。对于跟踪审计中查实的挤占、挪用、贪污甚至私分工程建设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该 内容 由中 审网 校 所 属ww w .auditcn.com部门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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