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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近日,荆州市人大首次采用票决制,对市审计局长作的《关于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表决,31位人大常委全票通过审计工作报告。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出了“2004年第4号审议意见”,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部门预算。要在摸清预算内外财力和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各种预算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要建立评审制度,依据财力适度安排,增强预算的可行性和透明度;严格“两上两下”编制程序,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将预算细化到二、三级预算单位;强化预算的约束力,财政部门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大政府调控和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消除部门间收支“苦乐不均”的现象。
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偿债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降低财政风险;抓住县级财政体制改革的契机,划清市本级与县级的债务关系;市政府年底前要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偿还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是加强“两金”的征收和监管。要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两金”扩面和征缴力度,同时加大对“两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两金”合理、按时、足额支付。
四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查出个别预算资金只有项目、未分配到单位,个别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少数单位预算外收支未纳入专户管理,违规采购、税收行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同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审计预算监督职能,适时推进部门决算审签制度。
(荆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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