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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制定三项制度确保“八不准”审计纪律落实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日前,湖北省审计厅结合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台三项制度,以确保“八不准”审计纪律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审后自查公示制度。省厅要求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工作完成之际,对执行“八不准”纪律的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或补贴;是否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宴请或补贴;是否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是否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其它消费活动;是否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自查后,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表,由处长、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签字,被审计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签字认可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公示。
二是坚持审计组廉政小结登记制度。项目审计工作结束时,要求处长、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召开全体审计组人员会议,对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小结,认真查找执行纪律过程中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纠正。并向分管厅领导汇报后,如实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纪律宣传、教育、审前公示、执行审计纪律和审后自查公示、实行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登记表由处长、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签字,分管厅领导审查签署意见。
三是建立审计纪律审查备案制度。每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要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和《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上交省厅监察 该内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 w w .au di tc n.com室审查备案。省厅监察 该内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 w w .au di tc n.com室审核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表的复印件签章后转交财务室,审计组方可报领审计外勤经费和补贴。并要求各处室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文字材料交由监察 该内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 w w .au di tc n.com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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