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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不是“万金油”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08日|点击数: |字体:
 
“万金油”,是一些地方的农民,对那种小铁盒装的清凉油的俗称。过去,农村条件艰苦,农民若有个磕磕碰碰、感冒发烧的小病小灾,多是拿点便宜的清凉油抹抹得了。因此,引申过来,他们也就习惯把那些什么事都能干的多面手的人,称作“万金油”。最近,反复看到媒体上对审计署“触目惊心”的审计报告的报道,陡然生出一个念头,那就是,审计署实在像他们所说的“万金油”。君不信,请看:

  审计署的报告,披露了一批违法违纪大案。在这些案件涉及的金额上,既有骗贷74亿元天文数字的骇人黑洞、也有反映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林孔兴,涉嫌与其妻王萍共同或单独受贿、贪污100余万元,为亲友非法牟利200万元,相对的“小不点”。在涉及的对象中,既有点名道姓指出的部门,如财政部、水利部、交通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国家体育总局等国家部委,还有湖北黄冈市政府、北京市供电公司、民企老板冯明昌等单位和个人。可以说,审计署的报告是既捉鱼、也摸虾,套用时下一个通俗的说法,说他“大小通吃”似乎也并不过分。

  在这里,我不仅怀疑:就凭你审计署的能力,真的是能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能管空气”吗?

  说实话,从审计报告披露的一系列大案要案中,我们不难看到审计署对国家的一片赤诚之心,从署长李金华到普通审计人员兢兢业业的责任心。但是,作为国家的审计机关,按照宪法规定,审计署受国务院总理的直接领导,是“总管”全国的审计机关。既然是“总管”,就应该按照政府的分工,管大事、抓大案,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什么事都管。但是,事实却是,该审计署管的事他管了,该其他地方和部门管的,他也管了,这不是“万金油”又是什么?

  之所以出现这样尴尬的结果,体制方面的原因不能说没有。但最主要的,我看还是与有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有关。试想,北京供电公司(原北京供电局)擅自担保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问题,距今已有十年之久。年年的财税大检查、年年的企业内部审计、年年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硬是没有发现蛛丝马迹?偌大的政府“形象工程”——黄冈“东方广场”,侵占百姓安居工程用地110亩,挪用国债资金1167万元,没有有关部门协同他弄虚作假,怎么能够得逞?至于长江堤防隐蔽工程抛石“空抛”,锦州交行与法院联手作假,为什么只有等审计机关来了才能发现,难道惟有审计人员才是火眼金睛不成?

  李金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坦承,中央对审计署最大的支持就是“不干预”。与此形成显明对比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就是“不作为”。有的甚至对于自己辖区内或分管部门所发生的问题,能遮则遮,能掩则掩。总之,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生怕影响了本地的形象,生怕动了自己的“乌纱帽”。他们最不怕的,就是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即使审计署这个“万金油”纵有“三头六臂”,也只能望而兴叹,力不从心。

  审计署就是审计署,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能大事小事都要他管。反躬自省,我们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从审计署的报告中学到点什么,认真负责地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摘掉审计署“万金油”帽子,如此,那将是中国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了不起的进步。到那时,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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