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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审计干部出访费用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08日|点击数: |字体: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成都市2006外办主任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提高访问实效,根据《成都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访问的若干规定》,要求同一地方或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得同团出访或在短期内出访同一国家和地区。

  规定还要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访,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凡与出国任务无直接关系、不主管相关业务的领导干部均不得借故出访。领导干部一般性的 出国(境)学习考察原则上不予安排,须结合国际交流和招商引资活动一并进行,且应有研究课题和具体项目。同时,成都市监察该内容 由 中 审 网校所 属 www . a u ditcn.com局、审计局、财政局每年要对组团出国(境)访问的单位和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出访费用进行稽核或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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