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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审计、财政、监察三部门联合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9日|点击数: |字体:
 
荆门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 该 内 容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 w ww.a udi t cn .com局最近联合制定了《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构建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办法》规定监督的范围和对象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检查采购是否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的部门预算、采购方式执行;采购信息公告是否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具备财政部门认定的代理资格,双方是否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抽取、使用评审专家和组成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准入、资质等要求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办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告知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供应商依法具有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权利、义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公布评标标准、原则、程序、方法、纪律及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是否依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据实统计评审结果,工作人员是否据实登记、汇总评审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诱导、左右评标活动的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告知供应商质疑、投诉的权力及处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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