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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妇幼保健院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9日|点击数: |字体:
 
今年,十堰市审计局对该市妇幼保健院2005年度财务收支和药品材料购销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药品购销、医用材料加价、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政策、制度和工作三个层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该院采纳审计建议,迅速整改,加强对物资采购、药品流通、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一、理顺与供销商的关系。凡是与该院有供销关系的商家,一律要签订《禁止“回扣”等不正当购销行为承诺书》,禁止商家做临床推销,一旦发现商家有给予“回扣”、“处方费”以及其它临床推销的行为,立即中断供销关系。
二、规范处方管理。要求医生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禁用商品名。该院向各科室编发了商品名与化学通用名称对应表;处方、医嘱等医疗文书一律要求使用化学通用名,药剂科根据处方剂量就近调剂。完善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医德医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列为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方面。
三、实行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坚持药品从招标中标企业采购,办公用品和水电耗材等后勤物资在定点单位采购,汽车维修按市政府要求实行定点维修,接待实行定点就餐住宿。建立健全药品、医疗设备的论证制度和药事委员会的票决制度,堵塞药品、医用卫生材料采购工作中的漏洞。
四、加大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医疗信息公开力度。该院制订了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坚持向入院病人发放病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增强信息透明度。
(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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