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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采取四项措施整改国土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4日|点击数: |字体:
 

今年7至8月,荆州市审计局对洪湖市本级、洪湖经济开发区2004至2005年国土资金进行了审计和调查。审计发现,该市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审批管理政策法规、国土资金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引起该市高度重视。对此,洪湖市采取四项措施,认真整改:一是围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良性的土地市场,市政府组织专班,对违规占地和不规范交易土地,以及土地闲置等情况进行了清查和整改,切实保证国土资金不流失;二是围绕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以短训会、集中授课等方式,加强《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三是围绕建立健全土地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洪湖市主要领导批示,责成财政部门开设了“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专户,并按照政策规定归集、提取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四是围绕强力推行和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洪湖市招商引资、保护耕地相关政策的修订正在完善之中,以期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综合经济实力。

(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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