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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投资审计重拳打击工程价款虚高行为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9日|点击数: |字体:
 

近日,十堰市政府作出决定,今后所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有关部门才能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同时取消一家社会中介组织2007年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资格。去年,该市审计局对6个项目9.5亿元的工程进行审计,累计核减工程价款1.3亿元。

近年来,十堰市投资审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政府建设资金的效益作为审计重点,组织业务骨干,对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进行审计。如对某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审计,审计人员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运用分析性复核和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审阅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记录以及到现场实地勘验等程序,充分收集掌握证据资料,然后与竣工图计算结果进行比对。结果发现,施工单位采取高套工程定额、虚增工程量以及提高工程类别(提高取费标准)等手法,致使该项目高估工程价款近亿元,审减率达20%。目前,经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先期挽回1600多万元的损失,并且暂停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

这一审计结果,引起了十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陈天会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听取该项目的审计情况汇报。他说,“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引人深思,成因复杂,但尽量挽回损失是当务之急。今后,所有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审计局审计后才能办理价款的决算。” 鉴于某社会中介组织在该项目审计中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市政府决定取消其2007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资格,以示惩戒,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严格监管。

(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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