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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30日|点击数: |字体:
 
今年10月,老河口市审计局对该市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针对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在拨付、使用及管理中存在渠道多、部门多的分散管理以及审批程序繁琐等有关实际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日前,出台了《老河口市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一、依法确定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内容及管理的原则。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该市实际,依法确定了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内容,明确了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阳光、效益”的原则。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在拨付、使用及管理中必须坚持“四制”: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预决算申报审核制度。即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用款申请经市政府批准拨付后,要结合工程情况编制详细的用款计划书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工程需要拨付资金;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直达制度。即财政部门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共同核实盖章的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清单和拨款申请,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以提高资金到位速度,简化中间环节,杜绝建设单位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即对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四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报帐制度。即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附报帐凭据,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预拨必要的启动资金,然后按项目施工进度,由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提交报帐原始凭证,经审核后拨付。三、强化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纪检监察 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属 w w w.auditcn.com、财政、审计、发改部门要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截留、挪用、损失、浪费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阳光、效益。(老河口审计局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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