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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十字会 省审计厅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4日|点击数: |字体:
 
5月19日,湖北省红十字会和湖北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加强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汶川地震募捐款物的监督与管理,对社会各界为此次地震灾害所捐的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转入备灾基金等名义扣留、挪用、截留或用作其他事项。各级红十字会募集的救灾款物全部上缴省红十字会统一捐给灾区,用于地震灾区紧急救助和灾后组建;要把募款物的详细情况通过当地的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对救助款物在接收、分配、使用等环节产生的文件、票据及相关资料等妥善保存,主动接受审计。全省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震救灾募集款物使用情况的审计,严肃查处截留、贪污、挪用红十字系统募集的救灾款物的行为,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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