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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2009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30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378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 属 w w w .a uditcn.c om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 属 w w w .a uditcn.c om,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1、办证时间:2009年1月18日-19日。
  2、地点: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3、提交材料:准考证(无准考证或成绩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 属 w w w .a uditcn.c om单的须验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
  附件:
  1、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登记表

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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