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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阶段考试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3)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作者:admin| 来源:中审网校|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资料(三):
  兆龙能源董事会拟向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如下3个议案:
  1.兆龙能源2009年度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阳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阳明”)审计确认,兆龙能源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8,000百万元。经审计确认的2009年末股东权益明细项目如下(百万元):
  股本 10,800
  资本公积 1,080
  盈余公积 5,400
  未分配利润 90,108
  鉴于兆龙能源的盈余公积皆为法定盈余公积且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而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兆龙能源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后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82,108百万元,200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708百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兆龙能源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10,800百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l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现金红利2,160百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l0股转增5股,转增方式为先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不足部分以盈余公积转增。该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兆龙能源总股本增至16,200百万股,增加5,400百万股。
  2.兆龙能源合并兰州慧敏能源公司的方案
  兰州慧敏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慧敏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营电力和热力生产和销售。慧敏公司未经审计的2009年末总资产为l45百万元、净资产为l06百万元,净利润为.14百万元。兆龙能源董事会经与慧敏公司控股股东协商,拟以现金收购慧敏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款以兰州大潭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州大潭”)进行资产评估的结果为准。该股权收购完成后,兆龙能源将解散慧敏公司,慧敏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由兆龙能源承继。
  兆龙能源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通过收购方案后,立即启动收购工作,并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曰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不再进行公告,并依法办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兆龙能源向全体股东配股方案
  为募集收购非洲某国的煤炭资源所需资金,兆龙能源拟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比例为每l0股配5股,配股价格为每股18元。兆龙集团已经明确表示,在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方案后,将公开认配股份的数量。
  为实施该配股方案,兆龙能源董事会已经与联丰证券公司达成意向,由联丰证券公司负责全额包销本次所配售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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