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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行政复议法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我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一、行政复议特征与原则
  1、行政复议特征
  (1)是由行政相对人主动提出申请的行为
  (2)是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的行为
  (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4)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又审查其适当性
  (5)以书面审理为主要形式
  (6)以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2、行政复议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例题】以下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对行政机关中止资质证的决定不服
  B.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记过处分不服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E.认为镇政府的规定违法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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