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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识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日前,安徽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日前,安徽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识。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领会国务院国发43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做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风险可控的有机统一。要创新发展的思路,积极探索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避免走主要依靠政府举债建设发展的老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牢固树立防止短期行为意识、终身负责意识。

  二要准确把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原则要求。关键是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疏堵结合。“堵”就是明确了政府债务不能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剥离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职能;“疏”就是赋予了省级政府举债权限,市县政府举债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二是规范管理。要严格举债程序和用途,政府债务要全部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借、用、还”的结合。三是稳步推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健,要妥善处理好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的正常融资,不能影响在建项目的正常进度。

  三要切实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发43号文件精神的务实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文件印发后,要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真正做到依法依规举债,真正了解各自举债的底线和红线,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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