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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强机制严管理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乡镇财政预算与执行是我国财政体系最基础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薄弱的环节。

  乡镇财政预算与执行是我国财政体系最基础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薄弱的环节。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成效如何,直接决定了财政民生资金使用成效如何。为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近年来,广西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健全信息通达机制。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财政所配备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整理乡镇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在上下级财政部门和其它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双向传递。对乡镇财政信息进行整理分类,注重加快信息传递、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反馈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效果和取得成效等。

  二是明确监管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因地制宜细化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内容,制定了乡镇财政监管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责任和要求,将财政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和村级资金管理使用作为监管重点。同时,把握关键环节,分类分项细化监管内容和目标,依职依责抓好监管落实。

  三是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账乡代理”制度,通过推进集中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村级票据管理,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责任,实现村级账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同时,严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实务培训,健全财务明细账簿,确保各类村级财务收支信息资料齐备完整规范,规范所有资金入账核算,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舞弊行为。

  四是积极开展交叉评审。采取集中评审与各地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全区各地2014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为保证客观公正,评审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检查范围包括辖区范围所有乡镇财政所,检查人员由各市财政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抽调专人组成,赴各地开展现场交叉检查。

  五是创新乡镇财政资金检查制度。创建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激励机制,同时公布得分排名前10名和最后10名的市、县名单。对得分排名最后10名的市、县,视情况扣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实施范围的比例、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及农村公共服务运维机制建设试点项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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