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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大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切实发挥审计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

  《办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应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决议和意见;加强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认真贯彻审计整改相关制度要求,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屡审屡犯、承诺整改等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加强源头治理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运用力度。

  《办法》指出,区人民政府应督促区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应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研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报单项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办法》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说明情况,并按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行纠正。

  《办法》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采取跟踪调研、检查、专题询问、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中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监督。(董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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