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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将组织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工作从2月底开始,5月份结束。审计的重点是:

一、资金拨付情况,看是否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重点检查省向下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市(州);各县(市)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所属乡镇;市、州是否按省固定转移支付资金总额6%的规定配足转移支付资金,并及时下拨到各县(市)财政部门,着力查清欠拨资金的去向,严肃查处克扣、截留以及用转移支付资金抵扣乡村欠交税费、债务等非正常抵扣问题。

二、资金使用情况,看有无挤占挪用及违规支出问题。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全部用于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维修、血防统筹、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减收、乡村人员工资和精简人员补助等政策规定范围内,看有无克扣、改变资金用途以及超范围挪作他用等问题。

三、资金投入效果情况,看是否有效发挥作用。围绕当地“三个确保”目标是否实现,重点检查农民负担有无反弹,乡镇干部教师工资是否正常发放,基层党政机构是否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是否能满足正常需要,并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结构和有关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用量化数据详细说明工资拖欠、运转困难、资金缺口的程度,客观评价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干部教师工资发放等发挥的保障作用。

四、资金分配、管理情况,看是否合理、有序。检查资金分配方案、分配依据、分配数额,看资金分配是否按照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了有保有压、科学分配,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检查资金管理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省审计厅要求,这项审计要从事关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对审计发现未按规定拨付、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地方和部门,责成督促限期纠正,对严重违反政策的责任人,建议追究纪律责任,以推动我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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