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最新资讯
快捷导航

审计新闻

秭归县采纳审计建议强化国债项目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最近,秭归县针对国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审计部门的建议,制定并实施了《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主要内容:
——坚持实行项目“五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预、决算制度。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方案设计、质量监控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并实行管理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坚持集中收付,实行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项目主管部门设立国债项目财务监管中心,对主管的建设项目财务实行集中收付、集中核算,对各建设单位实行报帐制管理。申请支付项目资金时,采取“建设单位申请,监管中心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的方式,财政部门将资金拨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支付申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坚持专款专用,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严格按计划、用途、进度拨付资金,对财务报销凭证,按照“监理人员审查、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核、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复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签字后入帐,保证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了控制项目建设单位非生产性开支,防止“吃项目”的现象,对建设单位管理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指标控制,确保有限的国债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 秭归县审计局供稿 )

分享到:

上一篇:湖北省审计信息工作迈向无纸化

下一篇:黄冈市人大高度评价“同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