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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日前,老河口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决议规定,审计机关每年要针对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应就审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等内容,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市级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听取市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工作报告,并对其任命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问题督促整改。
(老河口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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