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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审计结果公开办法》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近日以恩施州政发[2005]5号文件印发了《审计结果公开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公开外,原则上都要在州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其他媒体可以转载。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生效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经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办法》要求,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准确、客观、公正。(恩施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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