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学习
智选
报班
  • 客服热线: 4008-000-428
最新资讯
快捷导航

审计新闻

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3日|点击数: |字体:
 

十堰市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最近,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意见》。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和所在部门、单位要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从政和加强廉政建设高度,认真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意见》明确规定实行审计整改建议书制度。要求审计机关在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要针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审计单位。同时规定,纪检、组织、监督、人事、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和督办力度,共同抓好审计整改落实。检查督办采取“一听二查三看”方式,即:听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汇报;查责任人处理和有关会计帐务处理是否到位;看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整改的会议记录,看内控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www . a u ditcn.com制度建立完善情况,看整改效果。

《意见》强调要适时通报审计整改情况。对整改认真,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肯定;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跟踪督办,促其落实到位;对不报送整改报告,推卸责任,甚至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局)

分享到:

上一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审计…

下一篇: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到市审计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