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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二、请各地按上述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 该内容 由中 审 网 校 所 属www. au ditc n.com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1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及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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