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第四章(6)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掌握)
二、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
(一)兼有、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
税务处理 |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
均交营业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
2.混合销售行为: |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以经营营业税应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
3.兼营非应税劳务: |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 |
三、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掌握)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服务业务征税问题
1.代购代销
(1)代购货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
①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②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代销货物:
①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属增值税征税范围。
②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代理手续费,属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例题】(2008):某典当行2007年6月销售死当物品取得销售收入42万元,取得咨询收人15万元,手续费收入11万元。该拍卖行应纳营业税( )万元。
A.1.30
B.2.10
C.2.90
D.3.68
【答案】A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