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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领取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关于领取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请新批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cicpa.org.cn/cicpa2_web/goto/nomsg/DNA_XH/default.shtml)录入注册会计师信息后,于2013年4月1日、2日上午9点半到11半点,带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北京注协注册部领取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批准文号及批准时间等详细信息请在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信息查询——注册会计师中查找。录入方法见北京注协网站——注册管理——注册审批办法及程序——中注协系统事务所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

  1、由非执业会员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请将查询好的注师信息抄录在纸上,领证 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w ww .aud i tcn.com时到北注协现场录入。

  2、录入注册会计师信息时,除所有标注的必填项外,注册会计师的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学历也必须录入。

  附件:

  京会协[2013]21号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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