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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知识点预习:剩余股利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剩余股利政策
1.含义:将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在够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近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盈余当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盈余作为股利予以分配。
2.决策步骤
(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在此资本结构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
(2)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数额;
(3)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
(4)投资方案所需权益资本已经满足后,若有剩余盈余,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3.采用本政策的利用: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
4.剩余股利政策的三个限制
(1)公司的财务限制:公司的财务限制主要是指资本结构限制,即保持目标资本结构。①保持目标资本结构是指保持长期有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率。②保持目标资本结构也不是指一年中始终保持同样的资本结构,而是指利润分配后(特定时点)形成的资本结构符合目标资本结构。
(2)经济限制:处于经济上有利的原则,筹集资金要在确定目标结构的前提下,首先使用留存利润补充资金,其次的来源是长期借款,最后的选择是增发股份。不能把全部利润都分给股东,然后去按资本结构比率增发股份和借款。
(3)法律限制:法律规定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这只是对本年利润“留存”数额的限制,不是对股利分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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