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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预习:原产地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知识点【原产地规定】
  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便于正确运用进口税则的各栏税率,对产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不同的关税税率。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实质性加工标准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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