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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约谈2家证券所提示年报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近日,中注协以“事务所合并后高风险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风险防范”为主题,对中审华寅五洲和大信等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当面约谈和书面约谈,就事务所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事务所在合并重组后要进一步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自身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整合,并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切实提升事务所内部治理和执业风险防范水平。对于被合并事务所或新吸收的其他事务所审计业务团队带入的业务,尤其是高风险业务,事务所要根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要求,将其作为新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承接。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事务所合并带入的高风险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对审计风险的防范与监控。一是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审计业务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委派和定期轮换;二是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对财务报表易于发生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方式和领域进行充分讨论,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三是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交易,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此外,对于重要的联营企业,应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取得了实质控制权,是否应当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四是要恰当应对收入、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和会计估计变更等高风险领域,关注异常重大交易和疑难特殊事项,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多角度充分评估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五是切实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审计结论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应当妥善处理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客户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合理确定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约谈会上,事务所代表分别向中注协介绍了事务所合并重组后的质量控制体系整合情况,事务所对高风险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安排以及有关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情况。事务所代表认为,中注协的约谈对事务所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把控审计关键环节具有指导意义,并表示,将认真传达和积极落实约谈精神,加强年报审计风险管控,确保年报审计工作质量。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最后表示,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已开始密集披露,年报审计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中注协将继续就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约谈,加强对事务所的督促和帮扶力度,切实提升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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