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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对下级机关开展2013年度收支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近日,省审计厅抽调精兵强将组成7个审计组共40余人,对长春、吉林、延边、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等12个审计机关开展2013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并对离任的审计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这种严人先律己、强内再强外的举措在我省审计系统尚属首次。

  此次审计重点加强了对人、财、物等部位的监督,具体对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进行了强化监督,对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机动车辆管理、来客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对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出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处置、交通工具购置和处理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州审计机关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财政收支管理规范、财政收支水平不断提高。

  审计中发现有的单位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大额使用现金、设备采购不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内审协会和审计学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向各市州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将审计报告抄送给当地政府,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给当地组织部门参考。(李立春 韩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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