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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作者:未知| 来源: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主管部门,金融系统各单位:
       现将 《上海金融领域 “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 《目录》指导做好金融人才开发工作。
       上海金融领域 “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需要一支规模较大、门类较全、结构合理、素质较优的金融人才队伍。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十三五”发展目标,制定 《上海金融领域 “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对 《目录》涉及的人才,实行政策叠加、服务叠加、资源叠加,进一步加大对适应金融行业发展需求、契合金融改革创新开放需要的紧缺急需金融人才的开发力度,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实施上海金才工程集聚海内外紧缺急需金融人才。对接中央和上海 “”、上海领军人才计划、上海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符合 《目录》要求的金融人才,优先纳入上海海外金才、上海领军金才、上海青年金才计划等金融人才培养开发计划。对列入中央和本市 “”、上海海外金才计划的人才,落实特定生活待遇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目录》所列专业需引进国外专家的,对来华签证、居留等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落实相关待遇。对列入上海领军人才计划、上海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和上海领军金才、上海青年金才计划的人才,享受人才开发计划的各项相关政策。各有关单位根据人才发展需要,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服务措施。
       二、加强紧缺急需金融人才的培养。依托上海金融人才实践基地和培训基地,开发符合 《目录》要求的人才培养项目。坚持紧缺急需的开发导向,开展金融人才的国际化培训工作。建立紧缺急需金融人才培训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大对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政府各部门用于金融领域人才发展、海内外人才培训、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等资金,优先用于符合 《目录》的人才培养。鼓励金融机构根据 《目录》分类,开展紧缺急需和重点专业领域金融人才培训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参照 《目录》需求目标,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调整和改革学科专业、课程设置。鼓励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各类培训机构按照 《目录》开展合作培训,拓宽培训渠道。
        三、推进金融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根据 《目录》人才功能分类,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以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以紧缺急需金融人才评价为核心的金融人才能力素质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发挥金融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的引导作用,支持本市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符合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金融人才分类分层评价体系,为金融企业选人用人和金融人才成长发展提供参考。
        四、提高金融人才服务的专业水平。完善 “上海市金融服务中心”、“上海金融人才网”等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金融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围绕 《目录》加快金融人才数据库建设,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金融人才市场,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出去的金融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
       五、加强金融人才奖励。对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金融人才给予奖励,降低金融人才在沪生活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对优秀的金融创新项目给予奖励。对《目录》涉及的人才,鼓励各单位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体现市场化水平、自主灵活的薪酬制度,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六、营造良好的金融人才工作和生活环境。按照 《目录》中不同人才的不同成长规律,以加强配套为重点实施分类服务。符合 《目录》要求的国内外各类人才,在办理户籍、居住证、外国人工作许可、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可享受相应的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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