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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2023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各位考生: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于12月5日公布,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名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条件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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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初级的,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用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中级的,还须提供已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通过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提供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12月5日-15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该 内 容 由中 审网 校所属 www .au di tc n.com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


【说明:内容来源于“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原文进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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