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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审计,不仅是反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土地财政审计,并不仅仅在于反腐,而在于摸清土地财政的“家底”,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扭转“卖地为生”的畸形发展思路,促其走上健康发展的“新常态”轨道。

      首次对全国土地财政“家底”的大审计将于本周开始,两个月后,审计报告将披露各地土地领域的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一些人或许会因此离开现在的位置。(17日《经济参考报》)

   在此之前的前两轮中央巡视中,发现的腐败问题中,土地财政和房地产赫然在列。此次全国土地财政审计,难免会让舆论场联想到会有一大批官员因为“卖地”而丢官甚至锒铛入狱。但笔者以为,土地财政审计,并不仅仅在于反腐,而在于摸清土地财政的“家底”,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扭转“卖地为生”的畸形发展思路,促其走上健康发展的“新常态”轨道。

   本次土地管理利用情况专项审计由国务院牵头,审计范围一直下到县级,主要针对2008年至2013年五年内的土地出让金收支、土地征收、储备、供应、整治、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情况进行审计,所涉机关包括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发改委、林业、农业等在内的多个系统。审计署的18个特派办全程参与本次专项审计,地方政府的审计部门也行动起来,配合完成这次覆盖全国的土地财政摸底审计。

   土地财政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财源不足。在GDP至上的发展思路下,地方政府要发展,且面临着制度性的央地事权不对等,土地财政就成了地方见猎心喜的汩汩财源。作为预算外收入,地方对土地财政几乎成了依赖。就根源而言,财税体制的不合理,政绩考核指标设计的偏颇,是土地财政变得非理性的主因。但问题是,作为地方治理的责任者,滥用土地财政,将土地财政的不合理发挥到极致,各地自然难辞其咎。

   一是在土地国有制下,各地治理者滥用公权力或出卖国有土地,或按照《拆迁条例》而非《物权法》强行征地拆迁。前者,造成地价推升的开发成本高企,导致楼市泡沫化;后者对公平交易造成戕害,导致社会群体事件频发。可以说,在公权力主导下的土地财政利益最大化,构成了市场理性到社会理性的双重沦丧。

   二是土地财政导致政府收入畸高,卖地即有钱的财源就近取材方式,致使政府富而民穷,亦抑制了民营资本发挥作用。由此而来的连环副作用包括,资金资源的大量浪费,腐败现象滋生,楼堂厅馆的面子工程过多,房地产畸形繁荣,经济结构失衡。

   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借债发展,花钱买增长率,各地无节制的投资热情,基于把土地财政作为清偿债务的保险项。

   四是地方政府的寅吃卯粮。由于土地出让的70年期限(亦有50年),可以说一届政府将后任十几届政府(5年一届)的土地储备都消耗光了。卖地财政,是典型的“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的败家子行为。

   土地财政审计,要摸清土地财政家底,要查处不法,挖出贪官。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系统化改革和制度性构建,堵住土地财政的漏洞,戒断地方政府的对土地财政依赖,理顺中央地方事权。简言之,既往之错要咎,未来路径要明。

   首要之冲,土地红线要守住,已经卖出去而没有开发的各项工程,能停则停。有些土地,已经荒废多年,不管是开发商资金链断,或者囤地投机,以本次审计为契机,应该查明此类土地交易的过程是否存在违规现象,该收回的必须收回。政府主导或商业开发的烂尾工程,亦要分清原因,内中涉及的各种权益要依法保全,公权力的失、渎和贪腐责任也追究,投机资本也要付出法定和市场责任。

   来自楼市和地方债务的压力测试,让地方政府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往那种靠卖地发展、靠借债追求政绩的日子,已经难以为继了。中央“四风”整顿吏治以及猛药反腐,是政治举措;约束金融体制,明确地方债务责任,不给地方楼市突围空间,则是明确棒喝地方要更新思维,地方决策和执行的思路要跟上中央调结构的节奏。

   土地财政审计,是釜底抽薪和正本清源。利用这次清查摸底,使各地发展思路递进到新的发展高度,即从传统的人治思维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五个现代化)。对此,中央也给各地缓释可考核的压力,使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这一目标。

学员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