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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作者:中审网校|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点击数: | 字体:    |    默认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兰州新区组织部、审计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有关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38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取得2020年度以来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符合申报我省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条件的人员;符合申报我省正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不能申报评审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以及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审核流程

2025年度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依托“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一)筹划准备。申报单位对申报人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做好空缺岗位核定工作),严格按照会议研究、集体评议、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及时做好完善业绩资料与上传准备、熟悉系统和操作流程等工作。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1日0时启动,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依据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劳动关系、户籍关系等向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申报单位提出申报职称的申请。申报单位负责为申报人设立申报账号。申报人登录本人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由申报人个人承担责任。

(三)单位初核(10月20日前)。申报单位受理申请后,按照“随来随审”方式,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信息和业绩材料,以及会议研究、集体评议、意见征求、公示等相关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人员逐级提交审核。初审期间,除姓名、身份证号不允许修改外,其余信息可以完善补充。

(四)部门(单位)复审(11月20日前)。审核部门对申报单位推荐程序和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重点对佐证材料和业绩条件进行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复审期间,除姓名、身份证号、申报职称系列(专业)、职称层级、资格有效范围、评审类别6项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外,其余信息可以修改完善。如需对申报人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复审部门应当分批次向申报单位集中反馈修改意见,要求其补充完善(不直接通知申报人)。

(五)业绩评议。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程序负责启动评审委员会评议工作,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条件等开展评议。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素把握

(一)业绩条件。严格按照《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执行。

(二)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三)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申报人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四)全省有效破格晋升。破格评审是针对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开通的晋升渠道。相关业绩条件按照严格按照《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中关于“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执行。评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业绩条件,严控破格晋升人数。

(五)继续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彩色证件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若上传的单个文件是多个有序的图片,应将其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所有材料应均为带有印章的原件彩色图片,若无印章或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一)在个人基础信息栏上传公示材料。上传单位出具的公示原件、公示结果,以及诚信承诺书等。

(二)在个人学习经历栏提交学历证明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5年12月底前有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三)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现任职称证书。上传符合申报高级(正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所需的现任职称证书,或与之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执行。申报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还需上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四)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职务聘任资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五)在年度考核情况栏上传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如以“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作为业绩条件的,还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栏目。申报正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人员,任现职以来须至少取得1次优秀,“优秀”等次年度考核资料,须上传至“相关材料”栏“其他”列表下。

(六)在知识更新能力栏上传审计专业继续教育完成材料。上传近5年(2020至202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证明)等佐证材料。

(七)在帮扶基层经历栏上传帮扶基层经历材料。由用人单位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经历文件,包括服务单位考核文件、人事档案、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积金缴存单、社保缴费单等能够证明本人基层服务工作经历的相关书面材料;若使用“在艰边地区或县以下基层一线工作时间累计260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限”作为帮扶基层经历的,须上传能够准确反映申报人在基层一线工作起止时间的佐证材料及工作清单,工作清单主要包括基层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地、从事项目名称,以及工作简要内容。

(八)在各类业绩栏上传符合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注明符合《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正常晋升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和第几项,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主持或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为业绩的,须上传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优秀审计项目还须上传获评优秀的文件或证书,提供的材料须准确反映申报人为审计项目组长、副组长或主审;以发现审计线索为业绩的,除上传以上材料外,还须上传审计移送处理书、纪检监察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部门或司法机关案件审理结果以及能够准确反映由本人挖掘线索的审计底稿和取证单。如相关资料涉密,可与审核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线下审核。

(九)在课题栏上传课题成果材料。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课题层级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十)在论文、论著栏上传论文、论著材料。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期刊需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进行检索。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省级学术期刊以万方、维普和知网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整刊收录为准。论文要分项上传期刊封面、主办单位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查重报告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未列入计划的教材不作为评审依据。

(十一)在科技奖励、表彰、专利和其他荣誉栏上传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十二)在其他业绩栏上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对照评审条件需要上传的其他无明确栏目的业绩材料,均可上传至该列表下,并在“备注”中注明符合《甘肃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9号)的对应条款。

(十三)工作业绩总结。撰写业务工作总结1份(800字以内),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审计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主要说明本人从事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 该 内 容 由中 审 网校 所属www . au di tcn .com,单位核实后盖章。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申报推荐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有关佐证材料等,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严禁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对申报“破格晋升”“基层有效”“艰苦单位”等职称评价类别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采取职工大会集体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二)切实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审核部门要规范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和评审工作,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如发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如确属工作需要,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材料原件并进行核查,确属弄虚作假的不予通过,并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

(三)从严追究失信人员责任。申报人须完整、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信息系统。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情节严重的可同时取消岗位晋升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衡玥江  0931-5189613

附件:参评人员诚信承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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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日

【说明:内容来源于“甘肃省审计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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