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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作者:中审网校|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点击数: | 字体:    |    默认    |   

    有关考生:

根据《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5〕1号)和《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社就函〔2025〕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 该 内 容 由 中 审网校所属 w ww . a ud itcn.com合格,被核查报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

1.“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

2.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3.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的;

4.有其他存疑情况的。

二、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核查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各设区市审计局组织开展。

(二)核查时间

请有关考生于2025年12月1日至5日,携带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前往报考所在地核查点进行考后人工核查。

(三)核查方式

现场人工核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交委托书。

(四)核查地点

各地核查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202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该 内 容 由 中 审网校所属 w ww . a ud itcn.com表》1份(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 该 内 容 由 中 审网校所属 w ww . a ud itcn.com-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初、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直接对应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级或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需提供)。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和要求核查材料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该 内 容 由 中 审网校所属 w ww . a ud itcn.com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予以处理。

 

附件:1.各地考后核查点和联系方式.pdf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doc

3.考后核查人员名单.xls (详见官网)      

 

【说明:内容来源于“浙江人事考试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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