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审发〔2024〕4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4月15日9:00。
(三)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四)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8:00。
(五)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00。
(七)《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13楼13-19、13-22办公室。
四、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在申请注册时,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选择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国有企业选择所属层级国资委审核,各级行业部门选择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如果在注册时无法找到上级单位名称,请与所在地区人社部门联系,确认上级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审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需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三)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经历、业绩、理论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要求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意见(需单位签章,PDF格式上传),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单位推荐意见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有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基本条件》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四)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人社部门复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
(六)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将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报送至高评办。高评办将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五、评审程序
(一)现场答辩。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将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四)办理相关手续。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高评办领回通过人员《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高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职称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评审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再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2026年4月14日。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 w w w . a ud itcn.com要求取得高级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 w w w . a ud itcn.com职称后从事与高级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 w w w . a ud itcn.com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高级审计师该 内容 由 中审 网 校 所 属 w w w . a ud itcn.com职称。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所有申报材料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正面张贴《2026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附件2),以《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作为首页,按顺序装订成1册。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关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028-86522667、028-86522451。
系统技术支持:028-86117759。
高评办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13-19办公室。
附件:1.2026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四川省审计厅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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